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全体居民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公用设施包括: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有线电视设施。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住宅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谁所有
法录库
人气:2.32W
猜你喜欢
- 1业主破坏小区公共设施怎么办
- 2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 3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孩子归谁所有
- 4遗嘱信托财产权的归属怎权归谁所有?
- 570年产权公寓和住宅的区别
- 6民用住宅产权多少年
- 7住宅用房是什么意思 住宅用房是不是小产权证
- 8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归什么人所有
- 9小区的一切广告收入到底归谁所有?
- 10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 1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能否改变用途
- 12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所得归谁所有
- 13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
- 14小区配套设施归谁所有
- 15公建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什么是公建配套设施
- 16小区电梯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 17北京公租房配套设施
- 18小区电梯里广告费归谁所有?
- 19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归谁所有?
- 20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管辖权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