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法录库
人气:2.85W
猜你喜欢
- 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
- 2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3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
-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什么要求
-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 7为什么要进行竣工结算 - 工程竣工后
- 8什么是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
- 9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
- 10工程师报考条件 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 1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12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规范需要哪些条件?
- 1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是怎样进行的
- 14建筑工程师报考条件
- 1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什么
- 16工程竣工验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 17建筑工程竣工初验由谁组织
- 18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 19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 20人防验收后才能竣工验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