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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