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待权利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追认权加以确定,若权利人追认则为有效,不追认则为无效。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简述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法录库
人气:2.58W
猜你喜欢
- 1无权代理不追认法律后果是什么?
- 2法律上无权代理后果是什么?
- 3简述假释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
- 4因狭义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之法律后果
- 5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 6卖房无权代理法律后果
- 7试述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8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9无权代理法律后果是什么?
- 10离心机原理 离心机的工作原理简述
- 11无权代理不追认法律后果
- 12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 13无权代理有谁承担法律后果
- 14逃税有什么法律后果
- 15无权代理行为法律后果
- 16无权代理法律后果是什么
- 17简述涉外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 18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 19无权代理得法律后果
- 20无花果冷冻后怎样吃?无花果坐果后怎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