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欠债已公司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死了欠债还用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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