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法录库
人气:2.56W
猜你喜欢
- 1夫妻一方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 2经营场所房产税
- 3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报
- 4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是什么
- 5夫妻婚内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 6因修路影响生产经营能索赔吗?
- 7用人单位因生产线调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制度
- 9承包经营、租赁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合同
-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
- 11痛经是怎么产生的 引发痛经的高危因素
- 12经营场所 - 房产税
- 13生产六大要素
- 1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15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 16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 17生产线租赁生产经营合同
- 18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计算方法
- 19因讨债破坏生产经营算犯罪吗
- 20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