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结婚证的办理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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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男女双方关系证明的一种法律文书,它使得男女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想要领取结婚证,首先是要双方自愿,其次男女双方年龄要达到法律标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江西省宜春市结婚证办理的一些相关规定。

江西省宜春市结婚证的办理规定是什么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领取结婚证的,领取结婚证需满足法定条件:

一、双方自愿、满足一夫一妻原则;

二、男女双方都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一、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二、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三、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2、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相信大家现在应该都很熟悉办理流程了。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了避免慌乱,应该在准备办理结婚登记前多了解一些相关规定,做到心中有底,这样才能轻松的办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