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情形: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录库
人气:2.39W
猜你喜欢
- 1婚姻法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
- 2孩子的智力和父母有关系吗
- 3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是能解除
- 4如何处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 5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可否解除
- 6可以解除寄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 7如何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
- 8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吗
- 9继子女对继父母的形成抚养关系
- 10父母血型与子女血型的关系有哪些
- 11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
- 12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
- 13解除收养关系后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会恢复吗
- 14父母的养老金子女能继承吗 养老金父母去世后是由子女继承吗
- 15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否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 16法律中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 17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包括哪些情形?
- 18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
- 19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办法是什么?
- 20父母子女能否通过协议解除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