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定继承公证的受理范围。当事人向其所在地、相关财产所在地以及行为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产或遗嘱公证,公证机构应当受理。若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符合法定要求,则公证机构可以作出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
《公证法》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其所在地、相关财产所在地以及行为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产或遗嘱公证,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公证法》第二条 若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符合法定要求,则公证机构可以作出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也就是说,公证机构应当受理符合法定要求的遗嘱公证申请,并通过审查确认其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办理遗嘱公证;但在个别情形下,依据有关规定不宜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予办理继承权公证,改而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或有关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
涉外法定继承公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法录库
人气:1.8W
猜你喜欢
- 112315受理范围有哪些?
- 2扩大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范围
- 3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包括哪些?
- 4中国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 5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6提取逝者1万以内存款无需继承公证是怎么回事 提取逝者1万以内存款无需继承公证是怎么规定的
- 7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的界定范围有哪些?
- 8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包括哪些
- 9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法定程序是什么?
- 10法律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什么?
- 11涉外护理专业是什么
- 12涉外继承公证书
- 13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 14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 15法院受理涉外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16司法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 17法院受理涉外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1812345受理范围
- 19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 商场受伤理赔范围是什么
- 20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