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 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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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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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应当在治疗终结即开始做伤残鉴定。因为伤残是指治疗完成后仍然留有无法治愈的后遗症的,才构成伤残,根据后遗症的严重程度确定伤残等级。所以治疗没有完成,或者治疗后已经恢复的就不会被认定为伤残,你可以咨询一下你的主治医生。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规定:  3.2 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