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所消耗了,则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反之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或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与对方共同举债的合意的,可以认定为一方债务,由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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