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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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离婚途径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正常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时还要求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相关事宜。

诉讼离婚的,需拟写民事起诉状及与诉讼请求相应的证据资料,除开军婚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外等情况的,向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