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出? - 做工伤鉴定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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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伤鉴定费多少钱,由谁出?

如果在上班的过程中不幸遭受到了意外,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所有人的答案肯定是先申请工伤鉴定。这个答案并没有错,小编在这里提到这个问题也为了提醒大家,申请工伤鉴定是保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但是在申请鉴定之前大家不要忘了它是要收费的,那么做工伤鉴定费多少钱,由谁出?

一、做工伤鉴定费多少钱?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省苏价费[1996]156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次280元;

(二)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申请复查和再次鉴定的,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鉴定结论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方承担;

(四)确认停工留薪期的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收费标准也可能因为地区原因费用有所差距。)

二、工伤鉴定费用谁出?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2、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3、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级别,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综上所述,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个人或者单位承担,但如果最后工伤认定有效,最后就由自己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仔细了,像工伤鉴定费多少钱这样的小细节一定也要留意到。如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本站网站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