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补缴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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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保补缴有哪些要求?

补缴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4、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

补缴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补缴流程

1、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广州社保补缴案例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办理地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联系电话:12333

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如果因为一定的原因为有一段未缴纳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是补缴需要提供相关工作证明,然后向社保单位进行提交申请,申请之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相关申请,如果是个人社保进行补缴的话,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