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与寻衅滋事罪同时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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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与寻衅滋事罪同时竞合?
律师解析:侮辱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想象竞合,按从一重的原则处罚,行为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即如果当众辱骂他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同时损害他人名誉,是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构成想象竞合,因为侮辱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低于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因此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