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羁押期间,家属是可以接见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二分监区。
2、分监区对各分监区交来的接见信应认真检查、登记,填装接见通知单,并在接见通知单骑缝处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后于接见日前7天发出。
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登记处进行登记。
4、分监区干警负责在候见室处进行登记,登记前应查验接见通知单,身份证件,与登记卡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在接见单下方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
【法律依据】根据《监狱法》第40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羁押期间家属怎么做
法录库
人气:1.82W
猜你喜欢
- 1超长羁押了的家属该怎样申诉
- 2通知家属 - 延长羁押
- 3看守所羁押期间刑期怎么算?
- 4怎么预防超期羁押? - 什么是超期羁押
- 5羁押期间病重怎么处理
- 6羁押属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 7居家隔离期间,家庭消毒如何做?
- 8股权质押期限一般多久 股权质押期限一般时间
- 9国家赔偿被羁押期间可以获得吗?
- 10羁押期间工资怎么执行?
- 11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 怎么解除羁押
- 12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时间
- 13什么是羁縻政策?羁縻政策是从什么时期实施的
- 14上诉期间被羁押刑期怎么算?
- 15如果羁押期间死亡怎么办?
- 16羁押最长是多久? - 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
- 17羁押期间辩护人可以会见被羁押人吗
- 18犯人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吗
- 19羁押通知家属的有关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 20亲属被刑事羁押该如何应对 - 法院羁押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