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听证的法定程序
法录库
人气:1.17W
猜你喜欢
- 1听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 2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 3医疗事故纠纷听证会的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
- 4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有哪些?
- 5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 6程序员有什么值得考的证
- 7iPhone无法验证应用程序怎么办
- 8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
- 91024程序员节是什么节日?来听听程序员的真心话
- 10行政听证程序规定包括什么?
- 11杭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规定
- 12法官旁听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的规定是什么?
- 13听证会程序是指的什么?
- 14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
- 15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 16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 17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条件
- 18签证的种类 签证的申请程序
- 19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 20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