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商标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异议有规定期限吗
法录库
人气:1.66W
猜你喜欢
-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有规定吗
- 2执行异议有期限吗时效是多少?
- 3直播打赏限额这方面国家有规定吗
- 4商标争议裁定法定期限是多久
- 5商标异议裁定的结果有哪些
- 6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
- 7全国高速将统一限速标志,具体怎么规范(附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
- 8商标争议裁定法定期限是多久?
- 9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 10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限是多久
- 11商标异议期怎么算
- 12商标异议有什么用?商标异议的作用
- 13公路限高规定标准 公路限高标准是什么
- 14商标注册规定期限是多久
- 15商标抢注在公告期还可以提出异议吗?
- 1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多久
- 17商标过了宽展期后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 18商标异议裁定结果有哪些
- 19商标使用期限规定是什么?
- 20商标异议期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