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土地使用税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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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使用过土地的人应该都了解,在使用了土地之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土地使用申请,在使用中应该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各个地方的土地使用税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缴纳的多,有的地方缴纳的少,其计算方法也是各不相同,那么东胜区土地使用税标准是什么?

东胜区土地使用税标准是什么?

一、东胜区土地使用税标准是什么?

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名字是叫“使用税”,但并不是只有“使用”了才需要缴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这里的法规表述很清晰——不是“使用”,而是“占用”,因此这块地到你名下了,用不用都得缴税。

而关于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这就牵涉到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和征收时间了。

首先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上述条例有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这个具体的单位税额各地存在差异,小编建议大家最好咨询下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其次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要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之后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还需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最后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上述条例亦有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按下列办法确定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虽说土地使用的时候是很方便的,但是很多没有使用过土地的人都不知道使用的时候应该缴纳税费,更不知道东胜区土地使用税标准问题了,因为在很多小城镇,是不存在这么多手续和规矩的,上面的内容也介绍了使用税标准是从何而来的,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