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拖欠租金出租人能解除合同。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当租户拖欠租金时,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租金,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户拖欠租金出租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法录库
人气:9.39K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
- 1房屋出租人增加租金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2政府收储时出租人与承租户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 3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转租合同?
- 4房子才租了5天要退租可以吗
- 5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违约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 6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吗
- 7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 8广州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广州公租房可以有共同居住人吗
- 9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吗?
- 10出租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 11女白领租男友陪过年租赁合同 12天租金12000元整
- 12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租赁
- 13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可否代替支付
- 14商标可以出租吗?
- 15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 16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吗?
- 17承租人注销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
- 18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改变租赁用途吗
- 19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理由可以吗?
- 20出租人可以违法解除租赁合同吗?